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167页(991字)

非洲最大的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

有16个成员国(1994年):贝宁、布基纳法索、多哥、佛得角、冈比亚、几内亚、几内亚比绍、加纳、科特迪瓦、利比里亚、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尼日利亚、塞拉利昂和塞内加尔。共同体总面积630万平方公里,约占非洲总面积的1/5;人口1.5亿,约占非洲总人口的1/3。1975年5月28日,西非15国(不包括佛得角)在拉各斯召开首脑会议,签署了《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条约》,正式成立该组织。总部(执行秘书处)设在尼日利亚拉各斯(Lagos)。

共同体宗旨为:促进成员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合作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强相互间的关系,为非洲的进步与发展作出贡献。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

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执行主席由成员国首脑轮流担任,任期1年。

另设有部长理事会,每个成员国派两名部长组成,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其职责是监督共同体的机构的运转情况,审查并通过执行秘书处和专门委员会的建议。执行秘书处负责处理共同体日常事务。共同体设立了4个专门委员会,负责为部长理事会准备工作报告,审议提交部长理事会通过的计划。共同法庭负责监督各成员国遵守共同体条约和有关法律,调解成员国间的分歧。

此外,共同体还设有合作、补偿和发展基金,西非中央银行委员会,西非经济共同体商业银行等。举行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是该组织的主要活动。

主要的会议有:1978年4月,在拉各斯举行第一次会议,决定1979年5月28日共同体海关税法生效,并规定在15年内统一关税;通过了公民自由往来的多边协定和互不侵犯条约。1980年5月,在洛美举行第三次会议,决定自1981年5月28日起取消成员国间的关税,通过了运输合作、电讯和农业发展计划。

1982年5月,在科托努举行第五次会议,制定了地区农业发展战略和实现粮食自给的统一农业政策,建立了共同体能源发展基金。1983年5月,在科纳克里举行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工业品统一价格政策;决定建立统一货币区和加强非、加、太和欧共体之间的合作。1984年11月在洛美举行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振兴西非经济方案;决定成立撒哈拉南部非洲专门基金会和非洲经济共同体银行。1990年5月28-30日在班珠尔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就共同体居民自由往来和居住问题通过补充议定书,并批准1994年实现共同体货币统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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