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非洲关税和经济联盟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169页(917字)

中部非洲法语国家的经济一体化组织。

1964年12月,在刚果首都布拉柴维尔举行了中部非洲5国(刚果、加蓬、喀麦隆、乍得、中非)首脑会议,会上签署了关于建立中部非洲关税和经济联盟条约,该条约自1966年1月1日生效。新联盟取代了1959年建立的原赤道关税联盟。后赤道几内亚加入该联盟,联盟成员为6个。该联盟总部设在中非共和国首都班吉(Bangui)。该联盟的宗旨为通过建立经济和关税联盟,保持共同的对外贸易关税率,并协调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政策,促进地区经济合作,最终实现联盟内经济一体化。国家首脑理事会为该联盟最高机构,由成员国国家元首或其代表组成。

理事会每年至少开会1次。主席由各国首脑轮流担任,任期1年。

管理委员会为该联盟的常设议事机构,由各成员国财长和另一负责经济事务的部长组成,每年至少开会两次,主席由各成员国两名部长之一轮流担任。

此外还设有总秘书处,主持联盟日常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该联盟的目标是:(1)关税联盟。联盟作为一个关税整体,成员国间为自由贸易区,对外实行统一税率,但各成员国政府必要时可增收附加税。

(2)工业政策。为使投资合理和获得最佳效益,1972年签订的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公民在联盟区域内享有移居权和自由开业权。

1974年修改联盟条约时,鼓励在联盟内建多国公司,并于1975年12月建立了中部非洲国家发展银行,负责地区性及各成员国发展项目的投资。

1977年12月,决定成员国间实行同一的所得税。

1984年12月,第20届首脑会议在布拉柴维尔举行。会议就执行共同的工业化政策等问题作出了决定。

1985年12月,第21届首脑会议在加蓬费朗维尔市举行。会议就一系列问题作出决定,其中有15年合作规划、团结基金、粮食发展战略、农业投资、公路建设、工业化、中小企业、帮助最不发达成员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决定成立联盟成员国和畜牧业部长会议,制订农牧业发展统一政策,以解决本地区粮食自给问题。

1990年12月17-18日,第26届首脑会议在布拉柴维尔举行,全面讨论了联盟一体化的新方针和面临的财政危机问题。会议就成员国生产、发展和市场一体化,实行统一关税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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