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性付款责任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221页(183字)

信用证是由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对出票人、持票人承担首先付款的责任。

信用证支付是一种银行信用,这是信用证支付的特点之一。对不可撤销信用证,只要受益人提交了单证相符的单据,就构成了开证行的确定承诺,即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开证行的付款责任是建立在两个条件之上: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和地点交单;单据与信用证条款表面上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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