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223页(388字)

又称保函。

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保证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书按索偿条件又可分为见索即付保函和有条件保函。(1)见索即付保函(First Demand Guarantee)。又称无条件保函(Unconditional L/G)。

根据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规定,见索即付保函是指:保证人(银行、保险公司等)表示,在受益人交来符合保函条款的索赔书或保函中规定的其它文件(如证明书、法院判决书或仲裁书)时,承担付款责任的承诺文件。见索即付保函的保证人承担的第一性的、直接的付款责任。

(2)有条件保函(Conditional L/G)。是指保证人向受益人付款是有条件的,只有在符合保函规定的条件下,保证人才予以付款。

有条件保函的保证人承担的是第二性、附属的付款责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