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运费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465页(233字)

根据租船合同,由租船人向船舶所有人在装运港签发提单或开航之前为托运货物而支付的酬金。

按照惯例,这种运费最迟不能晚于提单签发日后的一星期。预付运费可以是全额预付,也可以是部分预付,而其余运费在货物运抵目的港以后一定时间内支付。根据提单条款和一般惯例,预付的运费,除非确属错误计收并由租船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向承运人提出,否则船舶和货物在中途灭失,船方一概不退还预付运费。如今,为了确保船公司的利益,多数船东均要求预付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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