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费重量标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468页(295字)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中对计算运费的重量及重量单位的规定。

联运中运费的计费重量视整车货物和零担货物而分别规定:整车货物除货物运价规则中另有规定外,一律按照货车标重计算;零担货物按货物重量计算,特殊货物如小轿车、等按规定的计费重量办理。集装箱货物以整车办理时,按货车标重计算,以零担办理时,按货物总重量计算,但不得低于起码重量。计费重量单位:整车货物以吨为单位,吨以下四舍五入;零担货物以10公斤为单位,不足10公斤进为10公斤;一吨型集装箱以10公斤为单位,不足10公斤进为10公斤;五吨型集装箱以100公斤为单位,不足100公斤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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