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470页(262字)

也称大副收据。

是在货物装到船上以后,由承运船舶主管收货的大副向托运人签发的、表示货物已被接收并装到船上的一份收据。其主要内容包括:发货人、承运船名、装卸港口、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包装状况、总件数、唛头、装货完毕的日期以及大副签字。如果货物的数量和外表状况发现异常,大副要在收货单上做出相应的批注。发货人在收到收货单以后,应据此打制提单。提单的内容应与收货单的内容严格一致,包括收货单上大副做出的批注。收货单是海上运输中的重要单据。它是划分承运人和托运人对货物责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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