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505页(617字)

由远洋船舶载运的商品、物品和其他财产的保险。

包括经由内河、陆地或空中--海洋--内河、陆地或空中联运货物的保险。一般是航程保险,即以一次航程为期限的保险。

被保险货物如在运输途中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失,保险人按保险单有关条款的规定给予赔偿。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有三种基本险别,即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在海洋运输保险条款中,除了包括“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之外,还包括“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及“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和“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条款”三种专门条款。后三者是为了适应战争风险的特殊性质以及冷冻食品和桐油商品运输的特点而制定的。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除三种基本险外还有附加险。基本险是可以独立投保的险别,主要承保海上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所造成的货物损失;附加险是不能独立投保的险别,承保的是由于外来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英国1982年1月1日起实施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新条款,采用英文字母A、B、C命名险别,即协会货物条款(A)、协会货物条款(B)和协会货物条款(C),用以取代1963年1月1日以来实行的一切险、水渍险和平安险,(A)、(B)、(C)险分别由承保范围、除外责任、保险期限、索赔、保险受益、减少损失、防止延误、法律和惯例等8节19条组成,此外尚有一附注。每套条款自成体系。三套条款除承保范围和除外责任互有不同外,其余6节则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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