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关税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513页(307字)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保险条款的特别附加险之一。

它不能单独投保,必须在投保一种基本险别的基础上加保。有些国家(如加拿大)对进口货物征收关税时,不论货物是否完好,一律按货物完好时的价值十足计征。

进口关税险,就是针对上述情况而设立的特别附加险。在这一险别下,如被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被保险人仍须按货物的完好状态完税时,保险人即对该受损部分货物所缴纳的关税负赔偿责任,进口关税险的保险金额应根据进口关税的税率考虑确定,并与货物保险金额分开,在保单上另行载明,通常都是按发票金额的若干成投保,将来发生损失时在该保额限度内赔偿。

被保险人加保该险时须加缴一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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