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606页(489字)

联合国管理和协调国际金融业务的专门机构。

根据1944年7月布雷顿森林会议所签订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于1945年12月27日成立,1947年3月1日开始办理外汇业务,同年11月15日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总部设在华盛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立时有会员国39个,1994年底为178个。其宗旨是:共同研究和协商国际货币问题,增进货币合作;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均衡发展,开发会员国的生产资源;促进国际汇兑,稳定货币汇率,避免竞争性的货币贬值;协助成员国建立多边支付制度,消除妨碍世界贸易增长的外汇管制;协助成员国克服国际支付困难。基金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成员国缴纳的基金份额,向会员国借款,此外,从1976年开始,以市场价格出售所存黄金,赚得的利润收入约46亿美元也是一种资金来源。基金组织的业务活动主要有:(1)会员国发生国际收支暂时不平衡时,向会员国提供贷款;(2)向会员国提供技术援助;(3)召集会员国共同磋商解决有关国际金融货币问题。基金组织的管理机构由理事会、执行董事会、总裁、副总裁和业务机构组成理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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