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美开发银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608页(485字)

拉美国家主要同某些西方国家政府合办的国际金融组织。

1959年4月成立,1960年10月开业。到1981年4月共有43个成员国,其中包括拉美25国,北美洲有加拿大和美国,欧洲有奥地利、比利时、丹麦、德国、法国、芬兰、荷兰、南斯拉夫、葡萄牙、瑞典、瑞士、西班牙、意大利、英国,亚洲有日本和以色列。

宗旨是“集中各成员国的力量,对拉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并协助拉美国家“单独地和集体地为加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开业时有资金8.13亿美元,1984年底达340亿美元。资金来源有三项:成员国分摊缴纳;发达国家成员国提供;在世界金融市场和有关国家发放债券。资金用途:一般资金用于向拉美国家公私企业提供贷款,年息为8%,期限10-25年;特别业务基金用于拉美国家经济发展计划项目,年息1-4%,期限为20-40年。到1984年底共发放贷款278亿美元。组织机构有理事会、执行董事会。

两会的总投票权数分为两部分:少数由成员国平均分配,作为基本投票权,多数按照认缴资金的多少进行分配。行址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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