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市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702页(334字)

市场的一种。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土地市场是指土地交换活动的场所。

广义的土地市场是指土地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引发的经济关系的总和。市场的主体是土地交易的双方当事人。

市场的客体是土地。当事人之间在土地交易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构成了土地市场的内容。土地交易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租赁权、抵押权等,依各国法律规定不同而有所区别,如美国、日本、法国等国允许土地买卖,而英联邦国家则不允许土地所有权买卖,只允许使用权、租赁权等进行交易。我国土地市场,其流通的对象是城市土地的使用权、租赁权和抵押权。土地市场的交易方式有:(1)土地所有权变更;(2)土地使用权出让;(3)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市场可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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