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收益还原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707页(419字)

又称投资法。

是评估人员利用适当的还原利率,将未来的净收益资本化,计算出收益现值的估价方法,所以又称收入资本化法和地租资本化法。具体方法是将待估土地的单纯收益资本化,算出收益价格,并以它作为该土地的实际价值。其基本原理用公式表示为: V——地价;A——正常情况下土地年收益;C——正常情况下土地每年总费用,包括产品成本、捐税、维护费用、建筑折旧、保险费、管理费、租金损失准备、其它费用等:(A-C)--土地年纯收益;R-一般投资年利率,又称“资本还原率”。按这种方法,土地价格取决于土地的年纯收益和投资年利率。在确定年纯收益值时,必须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和土地收益的预期增长幅度。投资年利率对地价的高低影响极大,为防止低估地值,一般应将投资年利率限制在较低水平,使之低于一般投资的报酬率以保证估价结果的可靠性。

本方法适用于有收益或潜在收益的房地产估价,可减少累积误差,不适用于公益用房地产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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