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799页(260字)

国务院主管全国版权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版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版权局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实施着作权法律、法规,制定与着作权行政管理有关的办法;(2)查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着作权侵权案件;(3)批准设立着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涉外代理机构和合同纠纷仲裁机构,并监督、指导其工作;(4)负责着作权涉外管理工作;(5)负责国家享有的着作权管理工作;(6)指导地方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7)承担国务院交办的其他着作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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