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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认识——实践

书籍:方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29页(609字)

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是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的两个阶段。

对某一个事物的认识,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达到预期的目的了,对这一事物的认识就算完成了。由于事物的本身的复杂性和主体的局限性,一般说来对事物的认识往往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实践、认识、实践的多次反复是认识的总规律。这个总规律说明,无论是认识过程的起点或是认识的终点,都是实践。这里既说明了认识的唯物论,又说明了认识的辩证法。认识的唯物论是指把实践作为认识的基础,认识的辩证法是指认识和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相互依赖、相互推动。

但实践决定认识,是认识的基础和源泉。实践作为认识源泉有一定限度。

不能无限扩大,不能认为只有实践才是认识的源泉。因为客观事物和实践都是认识的源泉。

如果只有实践没有对象,同样不能认识。不能把实践认识的循环往复,看作是离开客观事物的自我封闭过程,而应把实践、认识、实践这一认识规律与认识论的基本前提有机的结合起来。

把唯物主义作为认识总规律的基本出发点。认识和实践都要从物质世界出发,以改造世界为目的,认识、实践的起点和终点都是客观世界,只有从物质出发,才能真正认识和改造它。另外只有对世界进行改造,才能达到认识世界、掌握规律的目的。

这是认识的总规律,也是认识的总方法。任何正确认识的取得,必须在反复的实践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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