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评分法
书籍:方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725页(438字)
武术比赛场地长14米,宽8米,无论拳术还是刀、枪、剑、棍诸器械均有比赛和评分标准,其最高得分为10分,裁判员根据运动员临场发挥的技术水平来评分。
评分时要依据运动员失误或错误动作扣分,做到:规格错误随时扣;明显错误出现扣;抽象(精神、节奏、劲力、协调、布局)错误一次扣。根据规则规定,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失去平衡、有附加支撑和倒地要扣分;助跑不当要酌情扣0.1-0.2分;枪与棍和刀与剑的方法不分要扣分;一脚踩线或出界扣0.1分,两脚踩线或出界扣0.2分;刀彩、剑穗影响动作要酌情扣分;双器械运动方法不当应予扣分;对练时攻防不合理,内容不充实,意识不逼真也要扣分,等等。每场比赛由1名裁判长和若干名裁判员当场打分,并公开示分,由记分员记录并核算最后得分,由裁判长宣布运动员最后得分。5名裁判员评分时,取中间三个分数的平均值为运动员的应得分,4名裁判员评分时,取中间两个分数的平均值;3名裁判员评分时,取中间的分数为运动员应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