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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瓦洛

书籍:方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754页(941字)

【生卒】:1636—1711

【介绍】:

法国人、文艺批评家、古典主义的立法人和发言人。

出身于巴黎一个法官家庭,学过神学和法律,曾被路易十四任命为王宫史官,并因路易十四授意而被法兰西学院接纳为院士。他以保卫古典主义为己任,热情肯定和赞扬高乃依、拉辛及莫里哀等人的作品,讽刺抨击贵族沙中流行的违犯现实的作品。

作为“崇古派”的理论家,他与“厚今派”进行了一场“古今之争”。

着有《讽刺诗集》12篇、《诗简集》12篇、《朗加纳斯〈论崇高〉读后感》、《论古代人的诗》及《诗的艺术》等。

代表作《诗的艺术》被誉为古典主义法典,集中表现了他的哲学思想和美学思想。崇尚理性是布瓦洛美学思想的核心。他要求一切以理性为准绳,“一切文章永远只从理性获得价值和光辉”。理性即常性、天性,它是永恒、普遍、自然的。

美只能来自理性,美必然符合理性。他在相信理性普遍永恒的前提下,相信美的绝对价值和审美标准的普遍永恒性。在文艺的标准问题上,他认为人性是永恒绝对的标准。古典作品体现了完美,古典文艺理论应该成为不变的法规,如以古典题材为高雅,以古典体裁多诗体,严守戏剧中的“三一律”。

他重视形式和推崇法规,轻视想象和情感,厌恶一切新奇的东西,认为一切都是古典的好。

其代表作《诗的艺术》受着严密的政治思想制约,有明显的宫廷色彩。它依照绝对王权下的思想模式,对文艺体裁划等级,同时,又从古代典籍中抽绎出各种体裁的永恒原则。在论及史诗、悲剧和喜剧时,集中了亚里士多德、贺拉斯以来所有合乎古典主义原则的戏剧主张。

其要旨有二:强调以情理娱人,要求戏剧必须与理性完全结合”,同时亦追求形象的真实性;强调保持严密的尺度。这种尺度是从理性引申出来的,即指一切事物的特征要稳固化、法则化。

要求人物模型化,剧情结构严守“三一律”等。

布瓦洛的古典主义理论,对古典主义文学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影响全欧,统治欧洲文坛达200年之久。但是,它推崇理性法规、倚重形式,忽视内容的衍变和形式的革新,使古典主义趋向反动,终于到19世纪衰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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