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788页(2036字)
【介绍】:
(1)罗·培根(Roger Bacon,约1214-1292),英国自然科学家,实验科学的前驱。
在逻辑和方法论上有重要贡献。他认为,演绎法不能作为科学应用的思想方法,真正的科学应用的思想方法是归纳法。他指出,探求知识有两条道路:一条是实验,另一条是推理。而推理不能保证可靠。他说,判定前人的说法是否正确,只有依靠实验,因为只有实验才能确定现象的原因,只有实验才能把自然界所产生的效果、人工所产生的效果同欺骗所产生的效果区别开来。他提出研究学问的原则是:不盲从权威,不轻信别人,真理来自实验,一切皆应有证明。
他大声疾呼:“进行实验的本领胜于一切思辨的知识和方法,实验科学是科学之王。”他还把实验分为两种:自然的不完全的实验与科学实验。
自然的不完全的实验对知识不起很大作用,靠这种实验不能取得真理。所谓科学的实验是排斥无用的实验,是有计划有目的的实验,只有科学的实验才能保证推理结论的可靠性。
由于他对实验给予很高评价,因而受到近代科学家和逻辑学家的赏识。
(2)弗·培根(Francis Bacon 1561-1626)
英国哲学家。
生活于资产阶级革命序幕时期,反对经院哲学,关注时代要求,倡导科学技术,追求科学的“伟大复兴”。着名口号“知识就是力量”的提出者。新兴自然科学形成时期的英国唯物主义和实验科学的始祖。近代唯物主义经验论哲学的创始人。
西欧近代哲学的开创者。归纳逻辑的奠基人。曾投身外交,攻法律,从政大半生。晚年脱身宦海,专事着述,着有《论科学的价值和发展》、《新工具》、《新大西岛》等。
为促进科学知识的发展,培根在抨击“不能生育”的经院哲学和批评亚里士多德的“只能强人同意命题,而不能把握事物”的演绎法的同时,提出了实验的求知方法——科学归纳法。其要旨有二:逐级归纳上升的科学发现程序,和实现这一程序的排除的归纳法。
前者指“从感觉和特殊事物把公理引伸出来,然后不断地逐渐上升,最后才达到最普遍的公理”。即“根据一种正当的上升阶梯和连续不断的步骤,从特殊事例上升到较低的公理,然后上升到一个比一个高的中间公理,最后上升到最普遍的公理”。
后者指运用“三表法”,即查阅存在表、缺乏表、程度表这三种分别反映正面事例、反面事例和不同程度的事例的例证表,来逐渐鉴别出外在、偶然的联系,并将之渐次排除,同时渐次提纯出事物之内在的、本质的联系,即事物的一般原理。培根认为,真正的科学家既不是经验主义的“蚂蚁”,又不是理性主义的“蜘蛛”,而是两者兼顾的“蜜蜂”;真正的科学研究,是从金字塔的底部一步步地上升到顶部。基于此,科学的归纳法可大致分出三步骤:(1)归纳的基础或起点,是事实材料的广泛搜集,即“准备一部充足的、完善的自然和实验的历史”。重观察和实验,忌猜度与臆断。
(2)以“三表”分解、整理、排列经验的事实材料,进而分析、比较之,以备归纳之用。(3)运用“排斥法”剔除一切无关紧要的因素、“轻浮的意见”,余留下“肯定、坚固、真实、定义明确的形式”,即归纳(概括、推论)出现象之本质的因果联系。
经此归纳所得的本质的东西,只是“第一次收获”,是进一步归纳的合适题材;连续不断的逐级上升的归纳,就构成由低级公理渐次上升到最普遍公理的科学发现程序。
培根归纳法作为科学认识活动中的不同于演绎法的一种重要方法,其提出对于近代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的进步,以及逻辑学、认识论的发展,均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这种基于观察和实验,强调实验作用,并结合分析、比较、概括以寻求本质的因果联系的归纳法,实质上是对时之自然科学的实验分析法的哲学总结,因之在科学史上、哲学史上对于结束经院哲学及其繁琐推理的旧时代,开创以经验手段认识自然的新时代,起了转折性的历史作用。
故此培根被视为实验科学的始祖、其后的“穆勒五法”及科学归纳逻辑的奠基者、近代西欧经验论的开创者。培根归纳法的程序与结构,符合从个别到一般的思维过程和归纳推理的原则;其特点在于,强调渐次的归纳和“排除”。培根归纳法的思想底蕴,是其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实验的科学观,故其归纳的目的,乃在揭示“形式”——事物内部的规律。
在这里,“形式”范畴被赋予了唯物主义的新内容。培根归纳法作为认识事物的某些必经步骤,尚可;作为认识世界的方法论原则,则谬:批判抽象思辨而推崇归纳法时,有偏激之误,模糊了科学的演绎法与经院哲学歪曲演绎法所致的繁琐推理之间的界线,以致不当地贬斥演绎法而独归纳法,甚至对立二者,不知其辩证关系;“三表法”的分解研究方法,有悖事物之多样性的统一的性质,有悖认识之分析与综合的辩证性,故在方法论意义上难免形而上学的片面性、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