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差价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财政会计辞典》第144页(316字)

指同一商品、同一时间、在不同地区收购价格之间或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

按商品流转环节,工业品一般划分为大中城市之间、中小城市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差价;农副产品划分为产地,初级市场、中转市场、销地市场之间的地区差价。我国现阶段的地区差价是为了补偿商业部门在地区之间运销商品的费用和商品损耗等。在对私营工商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地区差价是限制和排挤私营批发商的一个有力武器。目前,除少数商品,如手表、书报、药品(不包括中药)和部分化肥、农药以及少数农副产品等,取消了地区差价外,大部分商品仍保持一定的地区差价,以利于扶助地方工业的发展,开展地区之间的物资交流和加强企业的经济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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