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支出数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财政会计辞典》第171页(410字)

是指基层用款单位在一定时间内向银行支取预算资金的数字。

它是各级财政总预算支出的核算基础,也是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结算预算拨款的依据。

“银行支出数”和“实际支出数”之间的差额,包括一部分待结算的暂付款和周转性的库存材料、库存现金等,体现为预算单位尚未向财政总预算报销的结存资金。

各级财政总预算以支用“银行支出数”作为核算基础。

这是由于结存在各单位的正常的、合理的“银行支取未报数”,是各单位保证事业计划顺利进行所必不可少的周转性资金。

如果财政总预算以“实际支出数”作为核算基础,就把单位预算的这部分必须的周转金也当作了财政总预算的结余,这不仅影响单位预算的资金周转需要,而且还会造成财政总预算结余的虚假。对各单位的“银行支取未报数”也应加强控制和管理,以利节约使用预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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