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清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财政会计辞典》第179页(208字)

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企业、基建单位,年终对预算收支、会计帐目、财产物资等进行全面的核对和清查。

它是保证决算数字准确、完整、及时编制的主要条件。清理期一般规定年度终了后10天至20天。

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1)核对年度预算收支数字;(2)清理本年预算应收应支;(3)结清预算拨借款;(4)清理往来款项;(5)清查财产物资;(6)进行决算收支数字的对帐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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