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途商品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财政会计辞典》第273页(289字)

指商业企业正在运输途中的商品,是企业商品的一部分。

包括:(1)运入在途。即购货方收到供货方“发货单”和银行转来的托收承付凭证后,已经承付货款,取得了商品的所有权,但商品尚未运到;(2)运出在途。即销货方已将商品发出,但尚未办妥委托银行收款手续,或采取送货制方式,尚未取得对方的接收货款的凭证,因而未记入销售的商品;(3)调拨在途,即商业部门内部调拨商品时,调出方已将商品发出,并按调出处理减少了库存,但调入方尚未收到商品和有关凭证,无法记入调入库存,这部分商品正处在调拨途中,调出调入双方库存商品中均不反映,仍属商业部门的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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