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财政会计辞典》第353页(729字)

即综合论证建设项目在技术上的先进、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有利性的现代科学。

它是一门运用多种科学成果,以保证建设项目最佳经济效果的综合性科学。

可行性研究根据各国实践,一般分为三个阶段:(1)投资机会鉴定,主要是为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提出建议。

必须在较短时间内提供一个可能进行建设的投资项目,其投资额的估算精确度,不超过±30%,鉴定所需时间一般为一至二个月。进行这种鉴定的费用约占总投资的百分之零点二至百分之一。

(2)初步可行性研究。主要目的在于解决投资机会是否有希望、有前途,并据此做出是否投资的初步决定,以及是否进行下一步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这一段研究所需时间一般为四至六个月,对投资计算精确度可达到±20%,研究所需费用占总投资额的百分之零点二五至百分之一。(3)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

这是一个关键环节,也即对于准备投资的工程项目进行深入的技术经济论证阶段。包括对生产纲领、厂区选址、工艺、设备、机械、电气、土木工程、车间划分、生产系统、投资总额、建设时间、还本付息年限、利润以及组织机构的建立等问题,并进行多方案比较。这种研究所需时间为八个月至一年或更长些,投资计算精确度一般在±10%,有的可达±5%,研究费用,小型项目约占总投资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大型项目约占总投资的百分之零点二至百分之一。

可行性研究,如果是机会研究或者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就认为不可行,就无须再进行下阶段的研究。

可见,进行可行性研究,对提高投资效果,达到预期的建设目的,充分发挥生产的经济效果,从而增加国民财富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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