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利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财政会计辞典》第355页(213字)

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时,按照材料预算价格、地区单位估价表和预算定额计算出工程价值后,可以按规定再乘以百分之二点五,列入施工图预算,作为工程预算价值的组成部分。

这百分之二点五就是国家规定的法定利润。

在目前,计取法定利润,只限于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国营施工企业。集体所有制施工企业和不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内包企业不得计取法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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