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辩证法史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社会科学学科辞典》第94页(1077字)
研究中国辩证法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
中国哲学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辩证法思想发展的历史,是同形而上学思想相互斗争、相互影响的历史,也是辩证法思想自身通过批判和继承,因袭和变革而不断丰富、发展、推陈出新的历史。其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不同的阶段:(1)从西周末年到秦始皇统一中国,是奴隶主阶级从没落到灭亡,封建地主阶级从产生到夺取全国政权的时期,出现了我国朴素辩证法思想的第一个高潮。许多哲学家和政治家提出了丰富的朴素辩证法思想,诸如史伯的“和实生物”论、史墨的“物生有两”论、晏婴的“可否相济”论、范蠡的“嬴缩转化”论、墨翟的“兼以易别”论、荀况的“天命可制”论、韩非的“道无常操”论等。
同时,产生了一些包含丰富辩证法思想的古代哲学着作,如《经法》、《易传》、《老子》、《庄子》等。(2)从两汉到隋唐,哲学上出现了形而上学的主要思潮,出现了诸如董仲舒的“天不变,道亦不变”论,佛教的“神不灭”说,玄学的“崇无”论等,但仍存在辩证法同形而上学的斗争,产生了贾谊、桑弘羊、扬雄、桓谭、曹操、杨泉、柳宗元、刘禹锡和谭峭等辩证法思想家以及《淮南子》等含有丰富辩证法思想的着作。
(3)从宋、元、明到鸦片战争前的清朝,中国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发展进入了复兴时期。以李觏、王安石、张载、沈括、王廷相、张居正、李贽、王夫之、方以智等人为代表,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方式要求改革封建统治,在哲学上提出了“贵动”、“尚变”等等朴素辩证法思想,特别是王夫之和方以智,对朴素辩证法作了较多的研究和贡献,把中国朴素辩证法思想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峰。(4)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我国传统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如《易传》中阴阳变易、因时革新的思想,荀况天命可制的戡天思想,商鞅、韩非和王安石变法维新的思想,王夫之推故致新的思想,得到改良派和革命派的继承和发挥,并吸取外国输入的进化论思想,形成改良或革命的理论武器。“五四运动”以后,中国辩证法思想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马克思主义一旦传入中国,就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包括对中国进步的传统思想的批判继承,产生了毛泽东思想;中国传统的辩证法思想也在唯物辩证法的指导下得到发扬光大,并丰富了唯物辩证法的内容。
中国辩证法史作为一门学科,比较系统的研究开始于近几年。
。【阅读书目】:
《中国辩证法思想史》(先秦),方克着,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