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社会科学学科辞典》第193页(977字)

研究奖励的功能、特征及奖励组织管理形式与规律的学科。

介于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之间的边缘科学。

奖励是对良好行为的一种积极肯定。它对于每一个人都能引起愉快的感受。

心理学认为,在神经的边缘系统和丘脑中存在着快乐中枢或奖励中枢,它能够并愿意接受产生快乐效果的刺激。

希望得到他人或社会的赞赏,是一种普遍的心理状态。奖励在行为前它具有前馈作用,即提示和引导人们正确行为;在行为后它具有正反馈作用,即鼓励人们保持和发展这种行为,驱使人们向先进学习、看齐。

同时,奖励作为一种行为评价,也是一种良好的教育方法。这种教育是在具体、生动、愉快的状态下进行的,具有较强的感召力和吸引力,能激发起人们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

历史发展揭示了这样一种趋势:系统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由关心物到关心人,由惩罚人到奖励,由满足人的低层次精神需要到满足高层次精神需要,使奖励在现实生活的许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奖励学的研究内容包括:(1)奖励学的体系。

可分为基础科学和实用技术两大类。如奖励工作史、奖励理论、奖励研究法、专门奖励学;奖励实施过程、奖励手段的设计、奖励效果的评价等。

(2)奖励的形式。一般分为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物质和精神相结合奖励三种。

(3)奖励的原则。

用什么样的方法和手段去调动人的积极性,是奖励学所探讨的重点。西方比较有影响的有需要激励理论、期望激励理论、双因素激励理论、公平激励理论等。我国古代也有诸如“以利诱人,为己者必增;以誉导人,为国者必众”的励人名言。

目前应遵守的原则主要有:准确性原则、公平性原则、适时性原则、庄重性原则、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等。

奖励学是我国学者提出建立的学科。1986年5月25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赵振宇的《建立中国版本的奖励学》。《河北日报》、《沈阳日报》分别辟有《荣誉奖励问题笔谈》、《奖励学漫谈》专栏。一些教学单位开设了“奖励学专题讲座”。

【阅读书目】:

《奖励的奥妙》,赵振宇,湖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试论建立中国特色的奖励学》,赵振宇,《社会科学评论》、《社会科学》(上海)1987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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