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社会科学学科辞典》第389页(431字)

又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学”。

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论与方法的学科。

社会上的犯罪现象,特别是青少年犯罪现象,综合地反映了社会的各种矛盾。

对于犯罪现象的治理,要当作一项宏大的社会工程,动员起社会各部门的力量,从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以求减少犯罪,预防犯罪,最终消灭犯罪,建设一个有良好秩序和高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社会环境。综合治理学是一门新型的综合性法律学科。它需广泛吸取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现代科学成果,运用刑法学、犯罪学、劳动改造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的基本原理,揭示犯罪现象产生及治理的规律性,指导人们更有效地同犯罪现象作斗争。综合治理学研究的内容有:(1)犯罪现象特点分析及犯罪本质、犯罪根源的认识;(2)综合治理组织机构、理论和措施。包括综合治理的概念、基本原则,综合治理的主体、手段、对象和主要类型,犯罪的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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