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史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社会科学学科辞典》第421页(1148字)

研究中国历史上各个不同时期、不同统治阶级的刑事立法和刑罚制度产生、发展和演变的规律的学科。

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是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综合性的法律制度,因此,研究中国刑法史,要把中国历史上各种不同类型的刑法,从诸法合体的体制中抽出来予以研究;同时,中国刑法史的研究对象,不仅包括刑法和刑罚制度,而且还包括刑事诉讼法和历代刑法思想等内容。

中国刑法史断代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经历了奴隶制、封建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三种社会形态,其间又可分为五个不同的发展时期:一是奴隶制刑法,亦即中国刑法的产生及成文法的公布(夏、商、周、春秋时期);二是封建制刑法制度的统一及确立(战国、秦、汉时期);三是封建制刑法的发展及完备(魏、晋、北朝及隋、唐时期);四是封建制刑法的进一步发展及解体(宋、元、明、清时期);五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刑法的确立、发展及解体(清末、中华民国时期)。唐律、宋刑统、元律、明律、清律等至今保留的完整的法典,特别是作为封建专制主义的典型法典的唐律,是中国刑法史的重点研究对象。

中国刑法史的研究内容是:中国刑法和刑罚制度的产生、本质和作用;各个历史时期刑法和刑罚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特点;各个不同的统治阶级如何利用刑法和刑罚制度来维护其阶级利益。

本学科的任务,在于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运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以及阶级分析的方法,对我国历史上存在过的奴隶制刑法、封建制刑法和半殖民地半封建刑法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研究和科学的总结,还其历史的真面目,批判地吸收与继承其中有益的成份,为我国社会主义刑事立法乃至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提供历史借鉴。

我国自周秦以来,各王朝都有专人整理、编纂历史。班固的《汉书》首创的《刑法志》体例,为后代官修史书所沿袭。历代刑法志就是中国古代法律(主要是刑法)的发展史。

《二十四史》中的《刑法志》为我们提供了研究中国刑法史的丰富资料和精辟见解。鸦片战争以后,随着近代资本主义法律对中国的影响,清末学者沈家本首先开始用资产阶级的法学观点来观察、研究中国历代法律(主要是刑法),历80余年经三代人的努力,逐渐形成了独立的中国法律史(主要是刑法史)学科。

建国后,开始了以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中国刑法史。

【阅读书目】:

《中国刑法史》,蔡枢衡着,广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中国刑法史》,周密着,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中国刑法史研究》,(日)西田太一郎着,段秋关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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