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史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社会科学学科辞典》第624页(3969字)

又称“档案事业史”。

研究档案事业发展、演变历史过程的学科。既是档案学的分支,又是历史学的一个部门。

档案史根据研究范围的不同,可分为档案通史如“世界档案史”(也称“外国档案事业史”)、国别档案史如“中国档案史”和断代档案史如“欧洲近代断代史”。

世界档案史研究世界范围内档案工作和档案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其内容包括从奴隶社会时期到现今为止4000多年世界各国档案、档案工作、档案学、档案教育的历史,以及国际档案组织的活动和历史。档案文献是随文字的产生和国家的形成而出现。

古代东方奴隶制国家,档案文件主要是:石刻档案、泥板档案、纸草档案。例如,古代埃及人把文字刻在岩石上和纸草上;古代苏美尔人和巴比伦人把文字刻在泥板上。到古罗时期,除纸草档案外,普遍采用了蜡板档案、皮纸档案,并拥有宗教档案馆和公务档案馆。公元8世纪,中国造纸术西传,促进了档案工作的发展。封建社会中期,西欧建立了城市公社档案馆、各种社团档案馆、国王档案馆,出现了与前不同的档案整理和保管方法。17世纪末18世纪初,同国家管理机关的职能相适应,出现了许多主管机关档案馆。

如1659年法国成立了海军部档案馆,1671年成立了外交部档案馆。俄国从1702年起,每一个中央和地方机关也相继成立档案馆。这一时期,档案学开始萌芽。对档案分类理论,德国早期档案学家亚克伯·冯·拉明根率先提出了“归纳法”的分类原则。1632年,意大利档案学家巴尔塔萨·波尼法西奥在《论档案》一书中,提出了整理档案的一些原则。进入资本主义时期以后,法国在档案工作改革中最先提出了档案的开放原则,决定档案馆定期向公众开放。

冯·麦登在《论档案学》一书中认为,档案馆具有政治机关和科学研究机关的双重性质。这一时期,档案分类原则主要有:(1)事由分类原则,包括法国卡缪·多努制定的分类原则以及美国杜威的十进位分类法。(2)来源原则,包括法国的尊重全宗原则、德国的登记室原则等。1821年,法国档案学院的创办,是高等档案教育的开端。

1898年,荷兰档案学家缪勒·斐斯和福罗英合着出版的《档案的整理与编目手册》,是阐述档案学理论的代表作。20世纪初,在德国首先出现了经济档案,先后建立了克虏伯经济档案馆、西门子经济档案馆、汉堡世界经济档案馆等。

以后,一些国家纷纷仿效,经济档案馆成为档案中的一个主要门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不仅加强了现行机关档案的管理,而且改组了档案机关的组织系统。

1949年,美国国会通过决议,成立国家档案与文件局。1950年9月5日,美国国会通过了第二个档案法——联邦档案法(第一个档案法是1934年通过的档案馆法),强化了档案管理机制。资本主义国家的档案学理论,在20年代以来取得较大发展,较有影响的着述有:詹金逊的《档案管理手册》(英国,1922)、布伦内克的《档案学:欧洲档案工作的理论与历史》(联邦德国,1953)、谢伦伯格的《现代档案——原则与技术》(美国,1956)、法国学者集体撰写的《档案手册》(1970)、凯思伯利亚的《档案材料的保护与修复》(印度,1973)等等。社会主义的档案事业开始于苏联。

1918年4月,苏维埃政府教育人民委员部下成立中央档案管理委员会。苏联的档案文献公布工作,是在列宁的直接关怀下发展起来的,在20年代便达到高潮。

列宁1918年6月1日签署的档案法令,为苏联档案学奠定了理论基础。1935年,克雅捷夫的《档案工作的理论与技术》,是苏联出版的第一本档案理论着作。目前,苏联档案学已成为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建立了文书学、文书和档案工作的机械化和自动化、苏联档案史、档案术语学、档案经济学等分支。

国际档案理事会于1950年8月正式成立。

中国档案史的研究,根据中国历史发展的顺序,依次叙述不同朝代档案发展的特点及其档案事业、档案学术的成就。一般认为,甲骨档案是我国目前能见到的最古老的历史档案。甲骨档案是殷商统治者在迷信活动和政务活动中刻写在甲骨上的文字记录,内容包括祭祀、天时、年成、征伐、旬夕、田猎、疾病、生育等,对文献不足的商代历史和古文字研究,是极为珍贵的历史材料。

西周时期的铭文,有极大一部分也具有档案的性质。春秋战国时期,新的档案(如律法档案、赋税档案)相继产生,档案的利用亦颇为盛行,如孔子依据鲁国史官记录修《春秋》,在我国历史上开创了私人利用档案修史的先例。秦王朝曾形成大量的档案,就王朝中央来说,主要是律法、户籍和舆图。

同时,秦统治者对档案工作采取了两种不同的态度:慎重保管符合秦政权统治利益的档案,反之,则摈弃销毁。西汉时期,随着档案典籍的增多,修建了一些档案收藏处所,着名的有石渠阁、兰台和东观,为我国古代文化学术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司马迁的《史记》和班固的《汉书》,都是在大量利用档案的基础上编纂而成的;也促进了档案材料的改革,实现了造纸术的发明。

魏晋北朝时期,谱牒档案格外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利用档案编修史书具有一定规模。

档案典籍的保管,仍沿袭西汉旧制,设有尚书、中书、秘书等处,由秘书郎、着作郎、主书、令史等职官负责修撰,并兼做档案典籍的管理工作。隋唐时期,记载封建统治者言行的记注材料——起居注(记载皇帝言行的档案册籍,起源于古代的史官记录)、时政记(作为起居注的补充)有一定发展,并对我国后来封建王朝皇家档案形成产生深远影响;户籍档案、舆图档案、甲历档案(官员铨选、任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专门档案)进一步完善;唐朝史馆制度的出现,对充分利用档案修史起了很好作用。

“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和《北史》都成书于唐朝的史馆。宋代,中央和地方各级普遍设置收贮文书档案的架阁库,为改善和加强档案管理创造了条件;建立起一系列关于档案工作的律令;利用档案编纂各种史书也空前发展。主要有北宋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南宋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元朝时,在监督文书处理方面实行了照刷、磨勘文卷的制度,以检查档案有无稽迟、失错、遗漏、规避、埋没、违枉等问题;在档案保管方面制订了架阁管理、当面交卷、周年交案等制度。

明代档案工作的发展,突出表现在档案库房的建设上,其主要的有:大本堂、后湖黄册库、古今通集库、皇史宬,其中1536年建成的皇史宬是我国封建社会档案库建筑方面的杰出代表,亦是目前我国完好无损的最古老的皇家档案库。清朝雍正时期的文书、档案工作有相当的建树;清代形成大量种类繁多、内容重要的档案,内阁大库和军机处的档案工作较为出色;清王朝利用档案编纂了大量的图书,除《四库全书》外,主要的还有《皇朝文献通考》(300卷),《续文献通考》(252卷),《大清会典》(100卷),《大清会典则例》(180卷),《皇朝通典》(100卷),《皇朝通志》(200卷),《大清一统志》(340卷)等。

鸦片战争以后,外交档案、外文档案、近代技术档案和其他新档案大量涌现,文书档案的制成材料和传递方式也有新的发展,出现了电报、照片、影片等档案。清末,档案的汇编公布是档案利用工作的一大变革。

这一时期档案被外国侵略者恣意盗窃,从殷商甲骨、两汉竹简、唐代经卷直至近代各机关的档案散失严重。本世纪初,国史馆、清史馆、故宫博物院等机构的建立,对明、清历史档案的收集、利用做了一些工作。“五四”运动以后,历史档案的整理工作受到各方面的重视,北京大学“明清史料整理会”对档案的整理在社会上发生较大影响。国民党政府中央各部会在1928年至1932年间,陆续建立了一大批专门档案机构,并制定了一套较为系统的档案管理制度。

如内务部于1928年制定了《档案室办事规则》,考试院于1930年制订了《文卷管理规则》,行政院也在这年发布了《保存机关旧有档案令》等。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档案工作,形成了优良的档案工作传统和档案管理经验。建国初,便着手旧政权档案的接收和旧历史档案馆库的改组等工作。

1954年10月,国务院第二次会议上决定成立国家档案局。1956年3月27日,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1959年10月,中央档案馆建成。

以后,各级、各类档案馆陆续问世。我国档案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我国档案学起步于20世纪30年代。

早期着作有:周连宽的《县政府档案处理法》(1935),程长源的《县政府档案管理法》(1936),1938年何鲁成着的《档案管理与整理》一书,在档案学发展史上有一定地位。

40年代,档案学着作增多,其中有:兆佛的《档案管理法》(1940)、梁上燕的《县政府公文与档案管理》(1942)、傅振伦的《公文档案管理法》(1946)、周连宽的《档案管理法》(1947)、黄彝仲的《档案管理之理论与实践》(1947)、秦翰才的《档案科学管理法》(1947)等。而1949年5月出版的殷钟麒的《中国档案管理新论》,则代表了这一时期档案学的水平。

1952年11月15日,中国人民大学档案专修班(1955年发展成历史档案系)开学,是新中国档案教育的开端。1953年5月,《材料工作通讯》易名为《档案工作》。60年代,档案学已发展成有多门分支学科的完整的科学体系,并作为独立的学科列入国家的科学规划。

【阅读书目】:

《世界档案史简编》,李风楼等编着,档案出版社1983年版;《中国档案事业简史》,邹家炜等编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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