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心理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社会科学学科辞典》第763页(1113字)

又称“法律心理学”。

研究人类社会法律活动中心理现象的发生和发展规律的学科。

法制心理学以人们在法律活动中的心理现象为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主要有:立法、执法过程中各种心理活动及其规律;导致犯罪行为的心理特性、个性品质的产生和发展;犯罪分子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接受审判和服刑期间的心理特性;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及证人的心理特性;民事诉讼和法制教育活动中的心理现象及其规律;侦破和犯罪分子反侦破活动中的心理现象及其规律等。研究任务是运用心理学和法学的基本理论,确定人类社会法律活动过程中的全部心理结构、心理要素及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影响它们变化的条件,以减少和防止犯罪现象,调整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为侦破、审判案件,开展法制教育提供心理学上的指导。

法制心理学的理论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基础理论,主要研究这门学科的对象、任务、方法、结构、历史以及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同时还研究法制心理学所运用的各种心理学范畴,研究反映法律准则的法制观念形成和发生作用的心理学基础。

第二部分是它的体系框架,由立法心理、司法心理、犯罪心理、诉讼当事人、关系人(包括被害人、证人)心理、法制教育心理、司法心理鉴定、罪犯改造心理等法律活动主要环节中的心理学问题组成。研究方法主要有心理分析法、观察法、调查法、访问法、个案研究法、实验法、统计法等。

法制心理学是从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发展和丰富起来的。1872年,德国精神病学家埃宾的《犯罪心理学纲要》出版,犯罪心理学正式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问世。

苏联在1925年成立了犯罪问题研究所,并逐步把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扩大到法律心理学的研究。1971年,在苏联莫斯科还召开了法律心理学会议。

美国学者巴托尔的《心理学和美国法律》(1983)一书,较全面地介绍了美国心理学在法学领域中所做的努力。美国心理学协会成立了“心理学和法律”专业委员会。

目前,法律心理学的研究呈现出在理论基础方面大量吸收现代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在内容上系统化、体系化,分支学科越来越多的趋势。近年来,法制心理学也引起了我国司法界和心理学界的重视。在1984年12月召开的中国心理学会第5次全国学术会议法制心理学组的讨论会上,心理学工作者和法制工作者就青年刑事犯的性格结构和需要结构、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因素和犯罪动机等问题作了深入讨论。中国心理学会成立了下属的法制心理学专业委员会。

。【阅读书目】:

《法律心理学》,沈政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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