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文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社会科学学科辞典》第952页(802字)

、词、曲、赋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科。

我国过去的传统文体分类法,其中有一种是从文句是否用韵来划分的。有韵的叫韵文,反之称散文。

韵文的主要部分是诗,散文的主要部分是文。以韵文为研究对象的韵文学,主要研究下列问题:(1)韵文的界说。

押韵是韵文的主要特征,但凡称韵文的作品必须具有诗的素质。白话诗算不算韵文?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一般认为,韵文是一个历史概念,它专指“五四”以前的古典文学样式。(2)韵文的形式。主要包括诗、词、曲、赋四大类。赋的支流虽然甚多,有的接近文,但毕竟以有韵者为多。

至于骈体文,一般不算作韵文。(3)韵文的发展史。

探讨韵文产生、发展的规律,各个时期有哪些重要韵文作家,他们的作品有什么成就和局限,以及韵文在中国文学史上所占的重要地位。(4)对诗、词、曲、赋分门别类的研究。包括考订、整理及对各类作品思想性、艺术性的研究。

中国韵文已有3000多年的发展历史。

在发展过程中,诗、词、曲、赋时分时合,互相竞赛又互相影响,因而研究韵文既要有综合比较的研究,也要有分门别类的研究。例如诗,既要探讨它与词、曲、赋的关系,又应对诗的体式(古风、歌行、律诗、绝句等)作分别的深入研究。

在研究时,还应注意全局性与科学性,不应把作品的鉴赏与全面的科学研究等同起来。另方面,要做到古为今用,把对传统韵文的研究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诗歌联系起来,以便为新诗创作提供有益的历史经验。

1984年11月,中国韵文学会在长沙成立。

。【阅读书目】:

《汉语诗律学》,王力着,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年版;《词曲概论》,榆生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韵文概论》,江建名等编着,高等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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