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种地理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社会科学学科辞典》第1078页(654字)

研究人类各人种的地域分布、迁移及其与自然环境关系的学科。

人文地理学的分支。

人种或种族,是指在体质上具有某些共同遗传性状(如肤色、眼色、发型和发色、身长、面型、头型、鼻型、血型、遗传性疾病等)的人群。

由于过去自然界的严重束缚,各个人群被地理环境隔离,从而在体质上形成了互不相同的适应性特征。

这些特征世代相传,致使人类繁衍成为若干有明显体质差异的种族。

最早用科学方法对人种进行研究的是德国J·F·布鲁门巴哈教授。1775年,他依据肤色、发型、身高等体质特征和原始居住区域,把人类分成5类人种;高加索人种(俗称白种)、蒙古利亚人种(俗称黄种)、埃塞俄比亚人种(俗称黑种)、亚美利加人种(俗称红种)、来亚人种(俗称棕种)。这也是人种的地理分类。1929年,德国科学家B·伦施依据人种一词本身带有地理分布的性质,及人种之间愈来愈混合等事实,倡议用“地理人种”来描述大区域人种,以后他又使用了次一级的“区域性人种”和更次一级的“小种族”两个词,形成三级系统,这样,把全世界人类划分为9大地理人种,32个地域性人种。

300余年来,对世界人种的分类众说纷纭,从两分法到三十分法,有数十种之多。

最流行的是三分法和四分法。

。【阅读书目】:

《中国大百科全书·地理学·人文地理学·人种地理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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