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312页(179字)
射入口周围皮肤上无烟灰等附加成分的枪弹创。
通常指手枪约在50厘米以外,步枪约在100厘米以外的射击造成的枪弹创。其射入口一般小于射出口。
由于射入口无烟灰、烧伤与火药颗粒等附加成分,只能按其创口有无组织缺损,边缘有无冲撞轮和擦拭圈等来确定是否为射入口。
远距离射击枪创只有他杀或意外灾害事故才能形成,自杀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