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516页(241字)
司法机关以一定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有关诉讼参与人和有关机关的诉讼行为。
其诉讼文书包括有:传票、通知书、起诉书、免予起诉书、裁定书和判决书等。任何一种诉讼文书均具有法律效力,诉讼参与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与文书要求参加诉讼活动,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以利于诉讼的正常进行。
如传唤当事人的传票,至迟要在人民法院开庭三日前送达。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收到传票就必须出庭;反之,当事人可以拒绝出庭。
中国司法机关送达诉讼文件一般由法警直接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