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字母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56页(195字)

唐、宋时期汉语语音声母系统的代表字。

即:帮、滂、并、明;非、敷、奉、微;端、透、定、泥;知、彻、澄、娘;精、清、从、心、邪;照、穿、床、审、禅;见、溪、群、疑;影、晓、匣、喻;来;日。其中非、敷、奉、微、床、娘是宋代等韵学家制定的,其余为唐末和尚守温所创。

三十六字母是对汉语语音声母系统研究归纳出的第一个成果,因此,在音韵学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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