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免税额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香港法律实用全书》第788页(1035字)

1.机器设备的折旧免税额

纳税人为赚取应课税溢利而承担的资本性开支用以购买机器设备,可获得计税扣除用的减免额。机器设备包括用于生产方面的机械器材及所有用于营业上的器具,如办公楼的家具、电脑、冷气机等。

该项免税额分为两部分:①首次免税额。此项免税额为购买机器设备资产成本的55%。②每年折旧免税额。依此项资产的折旧价值计算,分别为资产的10%、20%、30%。如10%——适用于冷气系统设备、银行保险箱及门、升降机等;20%——适用于办公楼家具、渡轮、气垫船等;30%——适用于塑胶产品制造机、丝织品制造机、电脑器材、汽车等。如果资产中途变卖,则未获免税的开支费用与变卖所得款项间的差额,可作为结余损失免税额。变卖一项或多项资产的收入,如果超过此等资产所属折旧比例类的合计结余价值,则须加算结余收益课税额。

2.工业楼宇的折旧免税额

纳税人为兴建工业楼宇及建筑物面付出的资本性开支,可获工业楼宇的免税额。工业楼宇指经营下列业务的楼宇:工场、工厂或其他工业用的厂房;交通运输、公共事业等行业的楼宇;商品制造加工、储藏业等的楼宇;农业用的楼宇;用于任何商业或行业用的科学研究场所。建筑物包括墙、桥、道路、水池、停车场、排水系统等,工业建筑物还包括职工福利娱乐场所。

该项免税额分为两部分:①首次免税额,以建筑成本总数的20%计算;②周年免税额,以建筑成本的4%计算。建筑成本不包括地价以及旧楼宇的清拆费用。如果楼宇中途变卖,或楼宇租约期满,便应计算结余免税额或结余收益课税额。

3.商业楼宇的折旧免税额

任何非工业楼宇或建筑物,如用作经营行业、专业或商业用途(作商品存货除外),均视为商业楼宇。如果纳税人在课税年度基期的最后一天拥有该楼宇的权益,便可获得商业楼宇折旧免税额。

该项免税额为周年免税额,即每年获减免为兴建商业楼宇或建筑物所耗费用的25%。如果发展商购置未经使用的楼宇或建筑物,可将购买价减地价作为建筑成本,以计算折旧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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