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100页(207字)
中国古代官名。
据《周礼》载,太史为掌天象历法之官。西周与春秋时太史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编写史书,兼管国家典籍、天文历法、祭祀等。汉初,太史令一官仍兼有修史之责。至东汉,太史令专掌天时星历。
由是,此后历代均以太史来称呼掌管天文历法之官署。如隋之太史监,唐宋之太史局,元之太史院。明清二代因翰林院置负责修史的编修、检讨,于是也有将翰林官称作太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