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杂剧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116页(411字)

古代戏曲剧种。

是蒙古灭金前后,在宋杂剧、金院本基础上,吸收宋金以来流行在北方的音乐、说唱、舞蹈等形式,形成的戏曲艺术。元灭南宋后,逐渐流行到南方。元后期杂剧渐趋衰落,明代传奇代之而起。

元杂剧的形成标志着中国戏曲艺术的成熟,它具有完整的剧本和演出的艺术形式。剧本一般每本四折,有的有一个或两个楔子,有的没有。一折相当于现代戏剧的一幕,楔子为序幕或过场戏。

每折用同一宫调所属曲牌按一定规律联缀起来组成的一个套数。而楔子一般只用一二支曲子。

一本戏只能由正旦或正末一个角色主唱。每个剧本末尾有“题目正名”。元杂剧演出,一般在勾栏瓦舍或村镇庙会戏台,也可以在空旷的场地演出;没有布景,环境通过演员的表演和曲白表现,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虚拟示意为主要演出形式。角色行当一般分末、旦、净3种。

伴奏乐器有鼓、板、笛、锣等。已知剧目730多种,现存140多种。元贞、大德间是元杂剧鼎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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