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187页(1122字)
①衡量长度的器具,如木尺、竹尺、皮尺、钢尺等。
②衡量长度的单位,如丈、尺、寸、分等,即1丈为10尺,1尺为10寸,1寸为10分。尺,作为衡量长度的一个基本单位,相传源于我国上古黄帝时代。据《汉书律历志》载:“黄帝命伶伦始造律之尺,名‘古律尺’,又名“纵黍尺’”,也就是依据古律黄锺为标准制造的律尺,后因黄锺失传,加之历史的变迁,故历代“尺”之标准多有差别,如以现代一市尺为标准,与历代尺度的比例为:
①衡量长度的器具,如木尺、竹尺、皮尺、钢尺等。
②衡量长度的单位,如丈、尺、寸、分等,即1丈为10尺,1尺为10寸,1寸为10分。
尺,作为衡量长度的一个基本单位,相传源于我国上古黄帝时代。据《汉书律历志》载:“黄帝命伶伦始造律之尺,名‘古律尺’,又名“纵黍尺’”,也就是依据古律黄锺为标准制造的律尺,后因黄锺失传,加之历史的变迁,故历代“尺”之标准多有差别,如以现代一市尺为标准,与历代尺度的比例为:
黄帝 0.7464尺 秦 0.8295尺
虞 0.7464尺 汉 0.8295尺
夏 0.7464尺 新莽 0.6912尺
商 0.9330尺 后汉 ①0.6912尺
周 0.5973尺 ②0.7125尺
魏 0.7236尺 唐 0.9330尺
晋 ①0.7236尺 五代 0.9330尺
②0.6912尺 宋 0.9216尺
东晋 0.7335尺 元 0.9216尺
隋 ①0.8853尺 明 0.9330尺
②0.7065尺 清 0.9600尺
近代,在我国有市、公、英制三种尺度混用,即3市尺为1公尺,1英尺为0.914市尺、0.305市尺。
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这是以米制为基础的国际单位制,从1990年起米制在我国为法定统一使用的标准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