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256页(404字)

【生卒】:999—1062

【介绍】:

北宋着名清官。

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始举进士,因父母皆老,朝廷授官时坚辞不就。及双亲亡故方出任地方官。

为官清廉明断正直。知端州时,前任多索取端砚分送朝中权贵,其命制砚者只制够贡砚数,“岁满,不持一砚归”。

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在开封时,开正门,令讼者直到堂前,自陈曲直,杜绝吏奸。

“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其刚毅不阿,贵戚、宦官为之收敛。京师传“关节不到,有阎罗老包”。旋升监察御史,主张练兵选将,加强边防,反对岁赂契丹。

后历任三司户部副使、天章阁待制、图阁直学士等,故又称“包龙图”。曾留言:“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墓中。不从吾志,非吾子若孙也。”有《包孝肃奏议》10卷传世。

其事迹在民间广为流传,小说戏曲多取其题材。现存元曲中有关汉卿《包待制三勘蝴蝶梦》《包待制智斩鲁斋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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