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276页(209字)
汉代法典的总称。
主要法典有四:一、《九章律》9篇,规定犯罪和刑罚,高祖时萧何制定。二、《傍章》18篇,规定礼仪制度,惠帝时叔孙通制定。三、《越宫律》27篇,规定宫廷警卫制度,武帝时张汤制定。四、《朝律》6篇,规定朝会制度,武帝时赵禹制定。
均已失传。东汉近200年间,率由旧章,律令无大变化,唯光武帝刘秀曾7次下诏书,释放官私奴婢,保护奴婢的生命和身体,并免罪徒为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