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315页(302字)

师承传授之法。

特指汉代经学传授。汉人传经,讲究师承关系。一经大师,为朝廷尊信,其所传授的经说,便成为师法。

再传下去,他的弟子更为章句,又可以发展成为小的派别,称之为家法。

先有师法,后有家法。师法是源,家法是流。

经师传经,必须严守师法、家法,否则便不能进太学做博士。《汉书·胡母生传》:“惟嬴公守学,不失师法。”此指嬴公能传其师景帝时博士胡母生《公春秋》之师法。严辨师法、家法,对儒家经业的专门研究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门户林立,互相排挤,且往住在细微末节之处矜奇炫博,以图成一家之言,造成“经有数家,家有数说”的状况,使经学的教学与研究走上繁琐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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