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月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392页(264字)

记载月份的方法。

①地支纪月法。即把十二地支和12个月相配,以冬至所在的十一月配子,称建子之月,由此顺推,十月为建亥之月。此法始于春秋时代。

民间把它与二十四节气相配,如称正月建寅,立春雨水;二月建卯,惊蛰春分。

②序数纪月法。即每月以序数为记,如一月、二月、三月等,岁首月份称正月,秦避始皇讳,改为端月。

先秦时,有些月份,还有特定名称,如正月为孟陬,四月为五除,九月为玄,十月为阳。③以孟、仲、季冠于春、夏、秋、冬之前以称月份。

如:孟春(正月)、仲春(二月)、季春(三月),余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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