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火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481页(260字)

民间歌舞、杂戏等多种技艺表演的统称,表演这类节目的舞队也称“社火”。

最早记载见于南宋文,范成大诗注称民间鼓乐为“社火”。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中也提到“社火”。可见宋代已很流行。元杂剧朱凯《刘玄德醉走黄鹤楼》第二折中说:“我打从东庄里过来,看了几股‘社火’,吹的吹,舞的舞,擂的擂。”社火多在春节期间或迎神赛会中演出。顾禄《清嘉录》记述清代民间“行春之仪”说:“前列‘社火’,殿以春,观者如市,男女争以手摸春牛,谓占新岁。

”直到近代,仍有称民间《秧歌》为“社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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