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729页(358字)

【生卒】:1090—1155

【介绍】:

南宋奸臣。

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初为进士北宋末任御史中丞。靖康二年(1127)为金军所俘,随徽、钦两帝至燕山(今北京)、韩州(今辽宁昌图北),因鼓吹和约,金太宗将其赐与弟挞懒为亲信。建炎四年(1130)随金军至楚州(今江苏淮安)任参议军事,随军转运使。旋被达懒遣归。

诈称杀死监视的金兵,夺舟逃回。朝中多贬之,惟宰相范宗尹等力荐。

未几,排斥宗尹出朝,任右相兼知枢密院事。绍兴二年(1132)因主和被劾。

八年复相。十年,金兀术四路南侵,岳飞、韩世忠大败金军,其秉承赵构旨意,下令退兵,后收诸将兵权,杀害岳飞,贬逐张浚、赵鼎、胡铨等。

两任宰相,执政19年,数兴大狱,抗金将士被诛杀几尽。死后封王。宁宗时削爵,改谥“谬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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