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院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819页(203字)

中国古代官署名。

清初设蒙古衙门,崇德三年(1638)改为理藩院,属礼部。顺治十八年(1661)改与六部同等,成为特设在六部以外管理蒙古、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部级机构。执掌部界、封爵、设官、户口、耕牧、赋税、兵刑、交通、会盟、朝贡、贸易、宗教等项,主管有尚书、侍郎,所属有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律远、理问六司。

并以王公、大学士兼理院事,与六部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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