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胪寺
书籍:新编中国文史词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862页(336字)
中国古代官署名。
汉以秦之典客为大行令,又改大行令为鸿胪。东汉以后,大鸿胪一官主要职掌为朝祭礼仪的赞导,与西汉的大鸿胪所掌稍异。北齐以后置鸿胪寺,其所掌实兼有汉之谒者、南北朝之典礼等职。
唐制鸿胪寺领司仪署,而谒者则改为通事舍人,隶中书省。
宋则别有东西上閤门使。金元不置鸿胪寺,金仍以閤门使当之,元则称侍仪司。明代的鸿胪寺领司仪、司宾二署,各有署丞。明清为九卿之一。鸿胪之名,取大声传赞之意。实其本职为引导外宾。后世礼部有主客一司,鸿胪寺始专掌行礼之仪。只限于外朝的大朝会。
唐代的鸿胪寺尤与前后各朝均不同。所领典客、司仪二署,典客即与礼部的主客司难以区别,而司仪则又仅掌凶礼丧葬之具。反不如明清的专掌朝会仪节,较为明确有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