榷场
书籍:新编中国文史词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962页(229字)
宋、辽、金、元政府在所管辖地区边境设立的互市市场。
市场由官府派员主持。除官营贸易外,其他商人须纳税、交牙钱并领得证明才能交易。宋初与南唐通市,在汉口、薪口等地设置榷署。
太平兴国二年(977)后在镇、易、雄、霸等州设榷场同辽贸易;辽也在南部边境保州等地设榷场与宋贸易。南宋和金在边境设立榷场互市。贸易物品宋为茶叶、药材、丝织品、象牙等,北方辽、金为毛皮、人参、马、麝香等。元灭宋前,双方也各在边境设立榷场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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