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简字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1015页(201字)

繁体字和简体字。

两者相对而言。同音同义的两个字,一个笔画繁多,称繁体字;一个笔画少,用以替代笔画多的,称简体字。如“讲——讲”、“庆——庆”、“击——击”、“电——电”、“——斗”等。由繁向简是汉字发展的总趋势,早在甲骨文中就出现了繁简并存的情况,以后历代也都如此。

新中国成立后,以法定形式公布并逐步推行简化字,相应的繁体字除特殊需要外,一般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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