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孝文帝改革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1016页(313字)

北魏为巩固封建统治而进行的重大改革。

自公元484年始,北魏孝文帝拓跋宏为加强中央集权,缓和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实行了一系列改革。一,实行俸禄制。孝文帝以前,北魏官吏无固定俸禄。

公元484年,孝文帝颁行俸禄制,并制定了严惩官吏贪污的法律。

二,实行均田制。公元485年颁行的均田制规定,男子15岁以上,受露田40亩,妇人20亩,不准买卖,身死或年老不能耕种时须归还政府。男子还受给桑田20亩,为世业,不再还给政府。三,迁都洛阳。

以汉姓、汉语取代鲜卑姓氏、语言,革除鲜卑旧俗,进一步实行汉化。孝文帝改革促进了北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各民族的融合,对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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